有间厨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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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芹炒百合

百合剥开,去掉发黑的部分,洗净。芹菜切段,下西芹百合同炒,放盐、糖,白胡椒粉,翻炒均匀即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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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学之前对这道菜无感。第一次觉得百合很好吃好像是大三的时候。那时候一个大学时玩的特别好的哥们儿来我家短住,当时我俩都不会做饭。两个人吃了几天的外卖实在觉得腻,就一时兴起去超市买菜一起下厨。上网百度了几个菜谱,轮流做,一个在厨房手忙脚乱的奋战不时喊一句“然后呢”,一个在书房反复大声地念步骤。最后终于折腾出几个菜。但都是白忙活儿,炒土豆丝做成了炒土豆条,压根儿就没熟——倒掉。老干妈炒肥肠,肥肠咬不动——淘汰。清炒紫甘蓝忘了放盐,萝卜排骨煲把锅底烧穿。还有个红烧鱼变成了红烧碎尸鱼。最要命的是我俩的手都被菜刀玩坏了,包了三个创口贴。

几个菜都惨烈牺牲,又饿得两眼发黑。我去翻购物袋,发现只有一包百合和几罐啤酒。我举起百合说你买这个干吗。他说,对了,这个老子会做。说完就迅速的取出百合洗干净,锅中倒了几勺子油,放入百合,撒糖和盐一顿胡炒,出锅。最后做出来的就是一碗百合,什么配菜都没有,孤零零的,白花花的,油腻腻的。上面还沾着没化开的糖粒。但饿肚子的时候觉得这碗油花子泡百合是真心好吃。甜甜的,面面的,两个人抢着吃完那可怜巴巴的一碗百合,还是决定出去搓一顿。

去饭馆儿的路上,我跟他说,老娘以后必须嫁个会做饭的,做饭太他妈难了。哥们儿一个劲儿点头:对!太他妈难了。简直不是人干的。以后我择偶标准第一条就是厨艺要好。我他妈一定要找个厨神老婆。过了两年,哥们儿结婚了。我跟他现在的媳妇儿偶尔会互通电话,他媳妇总是说,厨神给我做饭呐。你可不知道我们家老李现在这炒菜水平,可牛逼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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